【威傳媒記者林志毅報導】
基隆市警察局自農曆年開始推動行人友善政策,3月1日起進入「嚴正執法期」,執行路口從原本的10處增加為32處,遍及全市七個行政區行人高密集穿越之路口,並視執行情形滾動式調整執法路口及時段,經統計3月份共計取締汽機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停讓行人1,676件(汽車443件、機車1,233件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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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統計基隆市112年3月份在路口發生行人事故共16件,較111年同期發生20件,減少4件,下降幅度達20%。基隆市警察局表示,執法不是目的而是手段,是為了讓「停讓行人」的觀念內化於駕駛行為,才能真正保護行人安全,警方將持續嚴正執法,同時也呼籲行人穿越道路應行走行人穿越道,勿違規闖越道路,避免發生事故造成生命財產損失。
基隆警方提醒用路人,自112年3月31日起,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或轉彎時不停讓行人,裁罰金額提高至新臺幣3,600元,機車裁處1,200元。為了其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,請駕駛人行經路口務必減速,停讓行人優先通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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